
新衡山客户端6月16日讯(记者:何思霞 刘星语)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大调整!6月12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调整是全省首创,首次允许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同一小区车库(位)购置费用。
该《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对于异地缴存职工在衡购房时,贷款额不超过房价50%的免除担保要求。
记者发现,调整后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趋合理。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区县实际持有量为准,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以上基础上核减一套计算,农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此外,无房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提至1200元/月,三孩家庭提至1400元/月。值得一提的是,购买与住房同小区的车库(位)24个月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金额不超过车库(位)价款;同时,缴存职工的父母或成年子女购买首套、二套房,符合条件也能提取。二手房提取方面,未办房贷的产权过户满12个月后24个月内可申请,已办房贷不受限。
责编:刘星语
一审:赵诗
二审:文峰
三审:李圣景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湖南省人民医院与衡山县人民医院举行医联体签约授牌仪式
湖南省人民医院专家团来衡开展义诊
衡山县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签订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协议
衡山高新区2025年网络创业(电商版)培训班开班
中共衡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我县召开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见面会
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摸排与风险性评估工作部署会暨综合服务管理培训会召开
衡山县:“送解优”暖企心 精准服务助发展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