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2022-03-24 09:03:37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曾思灵 | 作者:蒋鹏 戴玮          浏览量:8249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3月24日讯【记者:蒋鹏 戴玮】3月23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旷志军,副主任聂水平、赵晓阳、戴立华、陈琛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昌义,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伍多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增加衡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的议案;听取了衡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审议了会议议程及相关会议资料,并决定了列席会议人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共四个报告的征求意见稿。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票决办法(草案)、衡山县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方案(草案)、关于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草案)。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及基本情况的报告、衡山县2022年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和异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一审:徐梅芳  二审:郭宇祥  三审: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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