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湘江清网行动
2020-07-20 14:57:11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徐梅芳 |          浏览量:5291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7月20日讯【记者:文峰 通讯员:蒋虹】从7月17日开始,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湘江开展为期一周的清网行动。7月17日上午共收缴地笼360余网,壕网50余米。

据悉,地笼网和壕网均为禁止捕捞生产网具,其危害与绝户网和电鱼基本相同,无论大、小鱼类一次性捕获,严重危害水域渔业资源安全。

按照中央、省、市禁捕退捕工作要求,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湘江衡山段水域实行全面禁捕;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我县已全面开展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确保自2021年1月1日前,实现湘江干流全面禁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活动;不得从事收购、加工、交易非法渔获物,严禁销售禁用渔具;坚决取缔餐饮和水产经营户悬挂、张贴“河鱼”“河鲜”类招牌。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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