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9月2日讯【记者:赵诗 彭旭晖 通讯员:王聪】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衡山一名男子刘某为博得网民关注点赞,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不正当言论,近日,刘某因虚构辅警身份并在网上发表不良言论被行政拘留。
事情还要追溯到8月15日,衡山县网安大队民警接到线索称,一名自称为衡山县公安局辅警的男子在网上公开支持在逃杀人犯,辱骂网友,并发表“自己就是当地的法律”等不良言论。
“当时他是以冒充公安协辅警公然支持江西杀人犯的一个事情,所以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反感和质疑,对于公安来说,人民警察是一支铁的队伍,有着严明的纪律要求,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包括协辅警,都不可能有这样的言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唐艳说。
县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对该男子的身份展开调查。经核查,民警发现,该男子的网页头像并非他本人,且该男子并非衡山县公安局辅警。由于某网站评论区的网民信息不与其账户相关联,导致民警核查该男子的真实身份信息工作陷入了困境。通过持续两天两晚的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最终成功锁定了该男子刘某的真实身份信息。
8月28日上午,在获知刘某已从长沙回到衡山的信息后,网安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将其传唤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如实供述了其为了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博人眼球,在某网站上虚构其是衡山县公安局辅警的身份,并发布诋毁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的不良言论,造成众多网友转发、评论。
目前,刘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衡山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朋友增强守法意识,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网民朋友也要增强对谣言的鉴别和识别能力,对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虚假、有害、违法信息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构建绿色、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一审:徐梅芳 二审:唐有权 三审:刘彧
责编:徐梅芳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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